石刑血惺现场
石刑是什么?石刑的程序是什么?
由于石刑被视为残忍的刑法,它在社会的发展中慢慢让位于其他行刑手段。但在一些信仰伊斯兰教的国家和地区,尤其是一些国家的边远省份和偏僻部落中,石刑至今依然存在。
虽然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国家对于石刑的执行方法不尽相同,但石刑还是有一个大体相似的程序:先将犯人埋入事先挖好的沙土坑里;然后众人合力铲砂土将其身体的半部或大半部填埋;最后行刑手及众人(围观者,或者说是客观上的帮手)一起向其投掷石块,直至犯人在乱石齐飞中一命呜呼。
通常情况下,石刑持续的过程大约10至20分钟。石刑行刑用的石块是经过专门筛选的,大小得当,目的是能够确保实施过程准确无误和顺利。不过,在执行的过程中,针对男女犯人,包括石块选用在内的一些处理方法是不同的。对待男*犯人,通常是将其腰部(有的国家是胸部)以下埋进沙坑,然后行刑手及众人用相对大块的石头近距离将其击死。
对待女*犯人,则将其胸部(有的国家是肩部)以下埋入沙土,施刑者及众人远距离用比较小块的石头将其击毙。另有报道说,如果该女犯人是已婚生育妇女,则在行刑过程中,还必须让她的孩子到现场预告,此举有两个用意,一是当着后代的面,羞辱身为长者的犯人;二是警告后代,以其母辈为戒,不要步其后尘,而是堂堂做人、行走正道等。[!--empiresxp.page--]
据悉,在联合国大会的多项相关决议中,石刑都被列为酷刑,截至目前,全球已有140多个国家签署了《禁止酷刑公约》。
但石刑在一些没有舍弃伊斯兰教法的国家当中仍然存在,如伊朗,阿富汗,伊拉克等。
根据伊斯兰教法的规定,已婚者犯通*,只要有四位证人,可以判处乱石砸死;未婚者犯通*,只要有四位证人,可以判处鞭打100下。伊斯兰教法伴随着伊斯兰教的产生而兴起,于中世纪和近代曾在伊斯兰国家广泛应用,但自20世纪初绝大多数伊斯兰国家逐渐进行法律改革,引进西方国家的司法制度,使得伊斯兰教法的适用范围大幅度缩小。尤其是伊斯兰刑法对于通*和偷盗(砍去手足)的处罚,因为过于残忍而遭到世界上许多国家特别是西方国家的抨击。当今仍然执行伊斯兰刑法的国家为数甚少,沙特是最为突出的一个,80年代苏丹曾经名噪一时,90年代阿富汗也曾昙花一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