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社保费减免为企业减负
广东省深圳市日前出台《深圳市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内容包括社保减费降负、突出创业带动就业、加大重点群体支持、优化就业服务供给等方面,着力提振信心、稳定预期。
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在贯彻落实国家、广东省阶段性降低、减征、免征、延缴、缓缴社会保险费基础上,进一步免征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继续执行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等举措,切实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其中,社保费减免政策可为深圳市企业减负近280亿元。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将创业担保贷款的适用对象扩大至所有在深创业的人员,同时免除重点扶持对象反担保,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当年新招用职工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一定比例即可申请最高500万元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也从3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鼓励创业孵化基地减免租金。对疫情防控期间为承租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孵化基地给予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减免租金总额的30%,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将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中小微企业招用补贴、小微企业社保补贴、就业见习对象范围扩大至市内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取消初次就业要求。此外,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求职和创业,将求职创业补贴从2000元提高至3000元。
加强困难人员兜底保障。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以及退役军人就业,符合条件的分别可享受5000元、5000元以及1万元吸纳就业补贴。对2020年期间灵活就业补贴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补贴期限延长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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