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八巡视组于4月13日至7月10日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展常规巡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视信访受理对象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其他省管干部和下一级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巡视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视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巡视期间,巡视组设置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征求意见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1.邮政信箱:辽宁省沈阳市第A106号邮政信箱;
(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77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楼一楼步行楼梯口;
(2)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9号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公楼正门左侧步行楼梯口;
(3)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59号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办公楼一楼电梯右侧通道;
4.举报电话:13166638171。
巡视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08:30―17:00。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0年6月28日17:00。
2020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