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502642/2020-05722
赣司行审字〔2020〕59号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准予中共景德镇市委政法委员会公职律师办公室设立的决定
中共景德镇市委政法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设立公职律师办公室的申请材料收悉。
经审核,同意设立中共景德镇市委政法委员会公职律师办公室,主管机关为:景德镇市司法局,首批组成人员为:金秋成、翁韶华、戴锦平、计涛、徐新。请严格按照《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公职律师管理细则》规定开展公职律师工作。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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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502642/2020-05722
赣司行审字〔2020〕59号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准予中共景德镇市委政法委员会公职律师办公室设立的决定
中共景德镇市委政法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设立公职律师办公室的申请材料收悉。
经审核,同意设立中共景德镇市委政法委员会公职律师办公室,主管机关为:景德镇市司法局,首批组成人员为:金秋成、翁韶华、戴锦平、计涛、徐新。请严格按照《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公职律师管理细则》规定开展公职律师工作。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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