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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财政部深圳监管局从三方面着手,组织开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审核工作,充分发挥就地监管优势,确保审核成效。
一、深入研究评价指标,准确把握评分标准。与往年相比,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审核工作出现较大变化。一是增加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用于发展租赁市场绩效评价审核;二是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用于公租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绩效评价指标进行了一定的调整。面对新的工作要求,为做好此项绩效评价审核工作,财政部深圳监管局组织相关处室认真学习新的政策文件,深入研究评价指标,准确把握评分标准政策口径,力争做到绩效评价客观、公正、合理。
二、仔细审阅评价资料,列明补充资料清单。财政部深圳监管局收到深圳市报送的绩效评价资料后,立即对评价资料进行全面、细致审阅,从评价指标层面逐项列出需要补充的佐证资料,及时将补充资料清单送达深圳市财政局和深圳市住建局,并与相关人员电话沟通资料报送的具体要求,提高了审核工作效率。
三、积极主动请示沟通,确保评价审核质量。一是对审核中把握不准、难以吃透的政策规定,积极向财政部综合司请示汇报,确保对政策的理解不出现偏差。二是审核过程中及时与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住建局沟通,告知初步审核意见并听取其反馈意见。同时,对有争议的事项,及时请示财政部综合司,并就财政部综合司对争议事项的意见与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住建局进行充分沟通,有理有据阐述评分依据,既确保了绩效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合理性,又得到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住建局对审核工作的高度认可,保障了评价审核质量。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14日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网站标识码:bm14000001
技术支持:财政部信息网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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