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法规网消息 韩国前总统李明博(Lee Myung-bak)在被上诉法院判处17年监禁后,再次被法院拘留,他被控以贪污数百亿韩元的身分成为汽车零部件公司DAS的事实所有人并接受收受贿赂100亿韩元(834万美元),包括代表他支付法律费用。去年3月,他在第二次审判中被保释后350天。
Hon法官主持的首尔高等法院第一个刑事庭。Jeong Jun-yeong于2月19日被判处李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30亿韩元(1084万美元),罪名是贿赂,并以包括贪污罪在内的其他罪名再判5年。由于贿赂和挪用公款的金额分别增加了约8亿韩元(667,189美元)和6亿韩元(500,391美元),从第一次审判以来,刑期增加了两年。对于那些因为拥有DAS所有权20年而撒谎的人(即使在此期间担任总统),十七年监禁似乎还不够,而且他从未因向大公司和政客行贿而向公众道歉。我们敦促他表现出迟来的re悔。
2月19日,法院裁定李某犯有贪污252亿韩元(约合2102万美元)作为DAS的实际拥有人的贪污资金,并接受93亿韩元(约合776万美元)的贿赂,包括让三星支付诉讼费用,这是有罪的。 DAS代表他。法院承认李先生侵吞秘密资金近20年的所有罪名,使用了DAS成立以来的金钱来填补他本人的重要职位,并定期收到有关公司管理层的报告。在此期间,李曾担任国民议会议员,首尔市市长,并最终成为大韩民国总统。然而,每当被问及DAS的真实所有权时,他始终以否认自己的方式欺骗公众。
不仅如此,而且法院关于李某的揭露“将刑事指控归因于DAS雇员,与他合作的政府雇员和三星雇员的虚假账目,尽管他有明确的责任并且没有表现出任何re悔或责任感”一个人质疑曾经担任总统的人的基本常识。从一开始,他就一直在政治斗争和法律斗争之间进行交替,首先是拒绝配合监狱的调查,或者是在因“政治报应”而首次出庭时出现,然后是要求洗衣服。第二次审判的证人名单。最后,他无法避免受到法院的惩罚。
Lee担任总统期间的国家情报局(NIS)局长目前正在服刑,他因在一次在线运动中招募机构人员和私人公民而受到重刑,以影响公众舆论和选举,从而操纵政治反对派并镇压媒体批评。国家警察局局长在第一次审判中被判处两年徒刑,罪名是使用警察进行另一场在线破坏活动。以量刑的方式甚至很难量化李在任期间的犯罪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