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出台二十二条措施全力支持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政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20-04-15 17:58:50  评论(/)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洛阳以开放为引领加快建设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省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市场监督管理职能,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叫响洛阳品牌、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激发产业开放发展活力、创新市场监管方式等五个方面出台22条具体措施,全力支持洛阳以开放为引领加快建设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

一、六举措支持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一是支持洛阳申建全国、全省“放管服”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试点地区,积极争取国家层面更大力度的激励和政策支持。二是依法下放或委托洛阳实施市场监管领域部分省级权限:下放核发“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CCC免办)证明”权限;电梯、锅炉、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许可项目权限(不含A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数据管理相关权限;委托洛阳市及所辖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行使冠“河南”企业名称核准权限。三是对洛阳开放有关端口,支持数据共享,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进一步压减环节、精简材料、优化流程,实行“一网通办”。四是支持洛阳建立多元化市场主体退出制度,完善注销“一网通”平台功能,鼓励探索实施市场主体强制退出,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五是支持洛阳推进外商投资企业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便利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六是支持洛阳非公党建工作改革创新,壮大非公经济组织党员队伍。

二、四举措支持发挥知识产权引领作用,叫响洛阳品牌

一是支持洛阳争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和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支持全域创建省级知识产权强县(园区)。二是支持驻洛中央企业建立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共享专利池、人才池、信息池、资金池,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指导扩大专利、商标质押融资规模,促进知识产权运营资本和产业深度融合。三是支持洛阳实施商标品牌发展战略,指导开展驰名商标申请认定,打造产业产品的金字招牌。支持开展国家层面地理标志促进工程。四是支持申建中国(洛阳)先进制造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三、四举措支持打造质量高地,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支持洛阳实施质量强市战略,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支持全域创建河南省质量强县示范县,引领区域质量全面发展。二是发挥洛阳在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等产业领域的优势,鼓励更多洛阳企业申报中国质量奖和省长质量奖,推动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三是支持洛阳建设高级别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支持依托产业优势建设省级富硒农产品检测中心,不断加强质量基础建设。四是充分发挥洛阳“天然药库”优势,支持道地中药材种植产业发展,指导建立药材生产规范(GAP)基地推动中药材深加工及中成药产业规模化高质量发展。

四、四举措支持坚持标准引领,激发产业开放发展活力

一是围绕洛阳“565”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支持洛阳在现代农业、先进装备制造业、等多领域创建国家、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提升行业标准化水平。二是充分发挥驻洛全国标准化专业机构作用,支持洛阳优势企业实质性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制修订,提升核心竞争力,引领行业创新发展。三是加快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郑洛新)建设,支持洛阳在成套装备、智能机器人、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建立技术标准创新中心和技术标准试验验证中心,支持建设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以标准创新助推先进制造业开放发展。四是支持洛阳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鼓励全域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市、区),指导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支持建设高级别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或重点实验室,发挥副中心城市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全产业链食品安全水平。

五、四举措支持对标国际先进模式,创新市场监管方式

一是支持洛阳实施“互联网+信用监管”,推动实现智慧监管,支持探索开展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支持建立完善洛阳都市圈市场监管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市场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二是支持洛阳探索推行市场主体信用修复,进一步扩大修复范围、拓宽修复渠道,建立社会监督、自我承诺、主动纠错、信息公示相结合的信用修复机制;指导开展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撤销登记,切实保障企业群众合法权益。三是支持洛阳创新网络交易监管,推行行政提示、行政建议、行政约谈等柔性监管手段,落实跨境电商主体责任,助推跨境电商产业发展。四是支持建设洛阳市特种设备监管大数据平台,与河南省政务平台实现对接,强化信息数据共享,打造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数字洛阳、信息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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