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鸣珂杖妻拒贿 2015/09/06同治四年春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政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20-04-14 21:47:56  评论(/)

日期:2015/09/06

同治四年春,侯鸣珂调任孝义厅抚民同知。厅衙小吏余言吉,不甘忍受无油粗饭,向一百姓勒索了10斤猪油,自食5斤,将其余5斤暗送侯鸣珂夫人杨芝香。鸣珂得知后大怒,当即将余言吉削职为民,并下令其妻杨芝香将5斤猪油还给百姓,并以受贿罪杖四十。杨芝香当场声泪俱下,后悔莫及。侯鸣珂怒斥其妻: 知过并非无过,尔不杖股四十,尔不会以此为训。 衙役听罢,只得按他的命令,打了侯夫人四十大板。

同治六年九月,车家河保正杨建武贪污赈银,被人告发。侯鸣珂在察访中,杨建武托人偷将5两麝香装在他的行囊里,并附一信,上写: 侯大人:吾以兄、弟、妹三户冒名顶领赈银800两,愿与大人平分。再送上麝香5两,请免死罪。 第二天,侯鸣珂即令人将信重抄在一张大纸上,并将5两麝香用纸包好,上写: 贿物麝香5两 ,让杨建武一手举着抄好的信,一手举着麝香,在车家河、厅城、石嘴子游街三日,第四日即判杨建武死刑。

在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 的封建社会后期,侯鸣珂却出污泥而不染,百姓大加赞颂,离任时送 仁德如春 大匾,近万人含泪相送。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甲49号

邮政编码 100800

网站维护:国家民委舆情中心

建议使用IE9.0以上版本浏览器

tags: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