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同意中广核铀业发展有限公司ENUN24P乏燃料运输容器使用批准书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复函
文件编号:环国核安函[2018]54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中广核铀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ENUN24P乏燃料运输容器使用批准书变更的请示》(广核铀〔2018〕11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ENUN24P乏燃料运输容器使用批准书法定代表人由余志平变更为安军靖。
二、使用批准书(国核安发〔2018〕97号)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函复。
国家核安全局
2018年7月7日
抄送: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核设备安全和可靠性中心,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