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农人发〔2019〕4号)要求,现将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9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公示期内,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向农业农村部人事司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农业部  法律法规网 2019-12-09 09:13:03  评论()

文件名称: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农人发〔2019〕4号)要求,现将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9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公示期内,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向农业农村部人事司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不接受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意见。联系电话:010—5919267659193301(传真)电子邮箱:rss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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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农人发〔2019〕4号)要求,现将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9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

公示期内,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向农业农村部人事司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不接受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意见。

联系电话:010—5919267659193301(传真)

电子邮箱:rssrcgzc@agri.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农业农村部人事司人才工作处

邮政编码:100125

附件: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农业农村部人事司

2019年12月9日

附件:

附件1:先进集体.doc

附件2:先进个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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