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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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网 证监会  法律法规网 2018-06-13 20:28:28  评论()

文件名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5号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根据《关于加强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首批投资者教育基地申报工作指引》(证监会公告〔2015〕23号),经评审和公示,中国证监会决定命名东北证券投资者教育基地等13家基地为首批全国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以下简称投教基地),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按拼音首字母为序),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教基地应当严格按照证监会公告〔2015〕23号要求持续规范运行,立足公益性、专业性、特色性等原则,为投资者提供一站式的优质教育服务。

二、鼓励广大投资者积极使用投教基地,通过投教基地集中系统、持续便利地获取投资者教育服务,参与投教基地建设。

三、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加强对投教基地建设的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确保其持续符合建设标准。

中国证监会

2016年3月23日

附件:首批全国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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