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贵州省“十三五”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的批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宁夏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9-09 10:21:07  评论()

文件名称:省政府关于贵州省“十三五”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的批复

文件编号:黔府函〔2017〕183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十三五”金融业

发展专项规划的批复

黔府函〔2017〕183号

省政府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请审批贵州省“十三五”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的请示》(黔府金呈〔2017〕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州省“十三五”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在实施规划中,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金融开放创新为动力、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以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为突破、以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断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充分释放各种金融要素的创新活力,推动建立五大发展理念金融示范区,进一步提升全省金融的资源聚集力、市场配置力、创新引领力、经济贡献力和产业竞争力,维护金融安全和稳定,奋力走出一条有别于东部、不同于西部其他省份的发展新路,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请你们抓紧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针对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对经评估或因其他原因确需对规划进行修订的,要及时提出修订方案,按程序进行调整和修订。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7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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