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省政府关于同意贵阳至新寨高速公路龙里收费站更名为龙里东收费站的批复
文件编号:黔府函〔2017〕161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贵阳至新寨高速公路
龙里收费站更名为龙里东收费站的批复
黔府函〔2017〕161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你们《关于贵阳至新寨高速公路龙里收费站更名的请示》(黔交呈〔2017〕6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贵阳至新寨高速公路龙里收费站更名为龙里东收费站。
二、贵阳至新寨高速公路龙里东收费站收费期限、收费里程、收费标准按原批复执行。
三、收费工作由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收费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抓紧办理完善相关手续,严格执行收费标准。要切实加强管理,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站名变更后收费工作顺利实施。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