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宁政办明电发〔2017〕87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有关企业:
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5号)要求,国务院安委会第二十综合督查组将于9月11日至9月25日,对我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综合督查,重点督查自治区有关部门、五市及部分县(区)、宁东管委会、部分企业,请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准备相关文件资料,切实做好配合工作,确保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国务院安委会第二十综合督查组人员名单
2.部分备查资料目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