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甘肃省政府关于同意组建甘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批复
文件编号:甘政函〔2016〕19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甘政函〔2016〕19号
省政府金融办:
《甘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筹建方案》已经2016年1月29日省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起组建甘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同意授权甘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开展金融资产收购处置业务的法人资产管理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为:批量收购、受托经营省内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收购、处置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债务重组及企业重组;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破产管理;资产证券化业务;企业托管和清算业务;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债券;同业往来及向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财富及资产管理;受托管理各类基金;企业助贷业务及金融通道业务;财务、投资、法律、风险管理、资产及项目评估咨询和顾问;省政府授权和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由省政府金融办负责对甘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业务指导。
四、你办要会同省政府国资委指导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严格按照筹建方案,依法依规做好甘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筹建工作。
五、你办要会同省政府国资委指导甘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坚持市场化运作,围绕不良资产收购处置,正确处理政策性业务与市场化运营的关系,努力把企业建成资本充足、产权清晰、制度健全、机制到位、内控严密、服务优良、运行高效的现代化资产管理公司,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六、你办要按照规定提请中国银监会备案。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16年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