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乌兰察布市“多证合一 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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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近日,乌兰察布市出台了《乌兰察布市“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要扩大审批事项范围,在已实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证“五证合一”基础上,将公安局(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商务局(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证明)、旅游局(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食药监局(举办药品交易会登记备案、化妆品经营备案、食品摊贩和小餐饮备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事项变更、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经营许可证事项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许可事项变更)、文新广局(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证明、企业或者其他经营单位增设艺术品经营企业备案)、交通局(道路运输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分公司设立备案)等多部门颁发的主体资格类证照予以整合,推动“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向“多证合一”转化,完善系统机制,丰富信息加载,统一数据管理,简化申请材料,优化工作流程。
《方案》还明确了“多证合一”登记改革实施的市场主体包括全市范围内的各类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含分支机构)。条件成熟时,向个体工商户拓展延伸,2017年10月底前,在市本级试点运行“多证合一”登记模式,在更高水平上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服务乌兰察布市经济社会发展。
《方案》还制定了一系列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