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县级计量技术机构能力建设考核细则》(试行)的通知
文件编号:闽质监〔2017〕286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设区市质监局,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
根据省质监局印发的《福建省县级计量技术机构能力建设实施意见》(闽质监〔2017〕211号)要求,现将《福建省县级计量技术机构能力建设考核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设区市质监(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此次考核工作,做好组织动员及准备工作。考核工作要坚持严肃认真、公平公正、科学客观、注重实效的原则。考核细则总分100分,考核分数达75分及以上为合格。考核过程中,要如实反映当前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计量技术机构能力的提升。
各设区市质监(市场监管)局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填写“福建省县级计量技术机构能力建设考核汇总表”报送省质监局,考核中如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向省质监局计量处报告。
附件:
1.《福建省县级计量技术机构能力建设考核细则》(试行)
2.《福建省县级计量技术机构能力建设考核汇总表》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10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