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福建]福建省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文件编号:闽政办〔2016〕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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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全面振兴闽江内河航运 实现闽江干流马尾-三明航道正常通航,全面改善闽江通海航道的通航条件,初步形成以闽江干流高等级航道为骨架的江海联运体系。重点实施闽江通海航道三期工程、闽江干流福州至南平航道整治工程、闽江沙溪南平至三明航道整治工程等航道整治工程。加快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平均吨位达到300载重吨以上,占内河运输船舶总吨位超50%。积极推进延平新城港区等项目建设,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开发建设经营内河码头,提高内河港口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水平。“十三五”时期,建设航道里程超过300公里,新建内河泊位超过40个。 五、推进新一轮民航发展积极推进“干支协调、军民融合”的机场布局优化调整,加大民航发展资金投入,做大做强福州、厦门两个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门户枢纽机场和武夷山区域干线机场,积极培育基地航空公司,大力发展通用航空,加快建设临空产业园区,全面提升我省航空服务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一)加快推进机场建设重点抓好福州长乐机场二轮扩能工程续建,加快推进厦门翔安机场和福州长乐机场二期建设,抓好武夷山机场迁建,实施冠豸山机场扩能改造;加快推进泉州新机场、义序机场迁建和莆田、漳州军民合用机场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加快建设平潭、宁德、东山通勤机场,以及三明沙县和福清通用航空基地、屏南旅游通用机场、福建警用航空服务中心、福建省航空护林总站及其分站等项目,构建和完善福建通用航空服务网络。 (二)积极拓展航空运输市场做大做强厦航、福航本省基地航空公司,积极引入国内其他航空公司。大力支持本省基地航空公司拓展国内外航空运输市场,进一步购置和更新飞机,不断拓展国际国内航班航线,积极开辟旅游航线航班,不断提升航空服务能力。大力发展航空货运,加强航空企业与电商物流企业合作,拓展航空快递物流服务。积极培育和引入通用航空骨干企业,大力拓展通用航空服务。加快规划建设厦门航空城和福州机场、武夷山机场临空产业园,大力发展航空物流、快递仓储、飞机制造与维修、航空培训服务等临空产业。 六、构建公众出行服务体系 围绕构建多层次、安全、便捷、舒适的公众出行服务体系,着力推进旅客联程运输,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创新农村客运组织模式,扩大城乡客运网络覆盖面,推动城乡客运一体化,深化闽台客运互通,适应快速增长且日益多样化的客运需求。 (一)推动旅客联程运输发展 加快推进跨运输方式的客运联程系统建设,推动普及电子客票、联网售票,加快实现旅客出行一次购票、无缝衔接、全程服务。推进跨方式出行信息互联互通、及时发布、实时更新、便捷查询,鼓励客运联程联网第三方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与旅客联程运输相适应的票务、行李托运服务,交通标识系统和定价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和规范体系。 (二)构建城市公共交通体系 推动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公交、常规公交合理发展,福州、厦门、泉州加快建设以轨道交通和中运量快速公交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的城市公共交通网络,力争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60%;漳州、莆田、龙岩、宁德、三明、南平等设区市城市和县级城市要加快建设以常规公交为主体的城市公共交通网络,力争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35%。加快推进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重点支持规划建设10万以上常住人口城市地下和立体公共停车场。积极引导发展旅游专线、社区公交、高峰通勤线路等多样化特色公共交通服务。加快两大都市区城际公共交通系统发展,推进城际公交换乘枢纽建设。加强各类公交场站建设,实现设区市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100%,其它中等城市覆盖率90%以上,小城市覆盖率80%以上。构建灵活规范的出租车运营服务体系,发展即时电召、定点候客、网络预约等模式,在重要客流集散地建设专用候车点。 (三)完善农村客运网络 按照交通设施标准化的要求,因地制宜地加快推进公路客运场站“百千万”工程,到2020年建成100个二级以上客运站、1000个港湾停车站、10000个农村招呼站。巩固“村村通客车”已有成果,推进有条件地区发展定时定点的通村客运班车,促进客运服务向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延伸。稳步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力争实现县城20公里范围内公交化。继续实施海岛交通五个“百分百”工程,改造内河渡口约50道,建设码头项目约40项,实现有居民岛屿100%建成陆岛交通码头,500人以上岛屿100%开通班轮并建成码头管理房(候船室),陆岛、岛际渡运船舶100%适航,岛上客运码头接线公路100%硬化,居民有需求且具备条件的岛屿100%开通岛内客运班车。 (四)提升闽台客运品质 进一步提升“小三通”服务品质,继续推进福州、厦门、泉州、莆田、漳州等地对台客运码头建设改造,完善行李直挂业务,争取早日开通东山-澎湖-高雄客运航线。巩固发展闽台滚装运输,争取开辟厦门、湄洲岛至台湾本岛高速客滚航线,推动平潭、湄洲岛至台湾本岛新增航线,提高客滚班轮准班率。积极推进两岸车辆互通,在平潭、厦门试点,力争早日实现两岸机动车辆通过闽台客滚航线互通行驶。支持厦门、福州机场拓展对台航班航线,打造闽台空中快线,争取开辟武夷山机场对台定点航线,争取增开泉州机场至台湾航线。做强做大厦门对台邮轮始发港,支持平潭开辟对台邮轮挂靠港,打造“两岸邮轮经济圈”。 七、构建现代交通物流体系 践行“互联网+”行动,全面推进传统物流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海铁、公铁、空陆等多式联运和甩挂运输,创新发展现代邮政,深化闽台物流合作。 (一)发展特色交通物流 大力支持组建甩挂运输联盟,积极引导、鼓励甩挂运输企业通过站场共建、车辆共用、货源共享的模式,推进甩挂运输向纵深发展。支持省内综合保税区冷链、仓储、航运、航空物流等发展,培育做大重点冷链物流企业。加快推进高速公路互通、服务区、铁路和城市(际)轨道交通场站、机场临空产业园区配套商贸物流设施建设。继续完善城市配送物流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推进物流站场与农村各类生产、商贸企业的联动发展。整合相关配送资源,形成城乡物流干线配送、快运小件配送、城乡邮政网络配送等各种形式的运输网络。 (二)创新发展现代邮政 推动邮政业创新发展,深化邮政改革,转变邮政业发展方式,提升邮政普遍服务、机要服务和物流配送能力。推动交通与邮政行业在信息、通道、设施、业务等领域的对接,实现交通邮政融合发展。支持邮政和快递基础设施与铁路、公路、民航枢纽实现同步规划、建设,鼓励快递企业与民航、铁路企业合作,建设快递自主航空网络,开通高铁快件专列,加开电商快递班列。推进农村邮政网点、村邮站、三农服务站等邮政终端设施的建设与升级,重点对全省农村邮政普遍服务网点和县级邮政危旧用房实施统一改造。在城市新功能区和大型住宅小区配套建设新型邮政网点和快递服务网点,推进邮政服务在城市空间均衡布局。多渠道推动快递城乡普惠发展,支持快递企业利用农村客运站、村邮站、农村超市、农家店等在乡镇和农村设置快递服务网点,开展寄递服务。 (三)深化闽台物流合作 推进闽台两岸物流通道建设,拓展两岸集装箱班轮航线和散杂货不定期航线,扩大空中邮货直航范围。深化闽台航空邮件、快递物流合作,做大两岸海运快件业务,加快建设平潭对台邮件处理中心、福州长乐机场进出境快件监管中心、厦门邮政速递物流处理中心、福州邮件处理中心等闽台快递基础设施项目。加强两岸间物流企业合作,吸引台湾企业参与我省物流设施建设和港航业务合作经营,支持我省实力企业参与台湾重点港区的投资经营,支持闽台港航企业相互参股、合作经营。加快福建电子口岸平台和台湾关贸网络平台的全面对接。 八、增强现代交通治理能力 创新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机制,推动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协同发展,以“互联网+”驱动行业转型升级,推进依法行政,促进行业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发展智慧交通 加快推进综合运输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努力打造移动互联网时代综合运输服务升级版。重点开展“互联网+”交通运输,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交通运输行业各领域的深入融合和创新发展。构建覆盖全省交通基础设施、运输装备的智能交通感知与传送网络,构建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行业大数据中心,推动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提高数据挖掘分析和辅助决策水平。加快完善和拓展联网售票服务系统,逐步实现电子客票全省覆盖。全面推进交通一卡通,实现“一卡式”支付。通过政企合作开发多样化交通运输综合信息服务产品。以闽赣集装箱海铁联运为切入点,推行货运电子运单,初步实现“一单式”运输。加强交通运输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协同联动,推进行业“一体化”监管。全面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到2020年初步建成全省交通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管理体系。 (二)提升绿色交通 加强福建绿色交通品牌工程建设,全面提升公路生态景观服务功能。推进普通国省道“美丽交通生态公路”建设,加快港口生态补偿与修复试点工作,推动福州港、湄洲湾港创建绿色港口。推动绿色交通城市创建工作,支持厦门等城市建设“公交都市”,引导公众绿色出行。统筹利用交通通道线位和枢纽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港口岸线资源,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方法循环利用废旧物料。推进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运输装备,加快配建充电桩、城市充换电站、城际快充站等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继续完善交通运输环境数据中心,初步构建部省两级交通环境信息系统平台,强化行业节能环保监管。 (三)保障平安交通 强化交通安全生产管理,推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施工标准化和“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加强公路、港口航道等安保配套设施建设。加强交通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建设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平台,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安全监管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对重点桥隧、港站、“两客一危”车辆、“四类重点”船舶的监测监控,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监管,加快建立港口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机制,全面推进危险品运输电子运单平台建设。强化精细化管理,明晰职责、疏堵结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加快形成海陆空三位一体的交通运输应急抢险体系,提高交通运输应急保障能力,构建省、市两级交通运输行业应急预案体系,推进省、市、县三级交通安全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加强交通运输与公安、消防、武警交通部队、安监、气象、国土资源、水利等相关部门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 (四)强化管理创新 构建特色鲜明、层次清晰、重点突出、支撑有力的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体系,加强各种运输方式标准协调衔接,强化交通基础设施、运输服务、工程建设与养护、信息化、安全应急、节能环保等领域的标准化管理。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强行业重点实验室建设,做好科技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力争交通运输关键技术研究取得一批先进性、实用性强的自主创新成果。加大对公益性和基础性重大交通科研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及推广应用成效显著项目的支持力度,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 (五)推进依法行政 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部门,强化部门行政规范性和法制性。抓好综合执法改革全国试点工作,推动出台深化福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重点推进队伍、场所、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信息化建设,完善治超部、省、站三级联网系统。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下放审批事项和精简办事环节,全面实现网上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综合交通运输法制,强化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合法性审查机制和决策责任倒查机制。第四章 环境影响评价 一、环境影响因素 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主要影响因素包括农田占用、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施工场地的扬尘、污水、泥沙和噪声,以及港口对海洋环境影响等。交通营运对生态环境的主要影响因素包括危险品运输可能造成污染事故,交通工具的噪声污染,交通集散场所的污水排放等。交通运输对社会环境影响的主要因素包括征用房屋、土地和海域,对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环境保护要求 设计阶段,重点合理设计项目线路走向和场站选址,尽可能避绕水源地、湿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生态敏感区,与当地城镇体系规划、环境规划、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生态功能区规划和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做好衔接,制定合理的建设方案,尽可能减少对植被和自然环境的破坏,尽量不占用基本农田、基干林带,避免直接排污进入水域,充分考虑各项减噪措施。施工阶段,合理安排工期、工序,防治水土流失,处理好施工污水等,防治水污染,采取场地洒水、密闭式运输等,防治大气污染,可能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等,防治噪声污染。营运阶段,要严格控制尾气排放未达标车辆上路,居民密集区应禁止车辆鸣笛,使用吸声路面材料铺设或建隔声屏障,对危险品的运输安全采取应急措施。 三、环境保护措施 本规划涉及的交通运输发展项目,必须全面考虑环境影响因素和环境保护要求,严格执行交通建设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全面开展工程环保设计、工程环境监理和施工期及运营期环境监测,逐步开展运营工程的环保后评估工作,加大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交通运输项目建设营运全过程,都要落实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并纳入绩效考核体系。第五章 保障措施 强化规划组织实施,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项目带动,狠抓资金筹措,加强要素保障,为本规划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支撑。 一、强化规划实施 加强宣传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规划宣传力度,抓紧分解落实规划目标任务。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在本规划指导下,按照职能分工,抓紧制定铁路、民航、公路、港航、邮政等分项子规划和本地区的“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明确责任分工。省直有关部门要围绕本规划主要任务,细化年度工作目标及推进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快推进各项建设任务,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加强规划评估。建立和完善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评估制度,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年度分析和中期评估,及时掌握和全面分析检查规划实施效果及存在问题。 二、创新体制机制 建立多方协调机制。建立发改、交通、国土、海洋渔业、环保、住建、铁路、民航等部门促进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的协调磋商机制,健全责任明确、分类实施、有效监督的实施机制。 健全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交通运输管理体制,健全各级交通综合执法机构的财政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港口航道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资金保障机制,创新港口建设开发机制,继续深化航运重点领域改革,完善内河航运、公路建养管理体制。 三、着力项目带动 强化项目策划生成。重点策划生成一批跨区域、跨领域的重大综合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立完善重点项目增选平台和机制,提升项目策划生成水平,健全项目储备管理制度。 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加大项目前期投入,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项目建设标准化管理,完善项目建设各环节管理制度。推行重大项目社会公示制度,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加快项目滚动开发。认真落实“谋划一批、签约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增资一批”的工作部署,完善项目推进机制,坚持重大项目“一季一督查、一月一协调”制度,促进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 四、狠抓资金筹措 探索PPP新模式。通过资金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参与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养护和运营。 创新交通建设融资。加强与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的沟通合作,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共同探索交通发展基金和交通建设多元化投融资模式,灵活运用融资租赁、股权融资、保险债权、票据、公司债等金融产品,满足建设和运营资金需求。 夯实公共财政保障。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发展公共财政保障,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加大省内各级财政投入。研究完善促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发展的资金补助、财政贴息等政策。 五、加强要素保障 强化部门支撑。各级发改、财政、交通、住建、国土、水利、林业、环保、海洋渔业、海事等部门要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对交通运输资金供给、用地用海用林、行政收费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推进和谐征迁。落实征迁主体责任,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积极推广应用和谐征迁工作法,确保无障碍施工。 附件:福建省“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规划重大项目表附件福建省“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规划重大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