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21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中国福建  法律法规网 2016-05-03 10:20:14  评论()

文件名称:[福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21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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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厅: 贵厅转来《关于借鉴台湾休闲农庄经验发展我省都市现代农业的建议》(第1721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2007年以来,与其他兄弟省市一样,我省将都市现代农业列入大旅游范围,相继制定并批准发布了《滨海湿地公园总体规划技术规程》、《森林人家规划质量等级别划分与评定》和《美丽乡村建设指南》等地方标准,涵盖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等部门管理的,在相应自然生态条件下“农家乐”、“森林人家”“水上人家”等经营单位。2009年以来,我局加大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的力度,开展国家级、省级的休闲旅游的标准化试点工作,结合我省的自然生态条件、人文历史等,确定了“武夷山市全域旅游标准化试点”“永定客家土楼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闽侯乡村休闲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等9个试点项目和具体项目承担单位。另,经国家标准委批准,永春县、沙县、长泰县等3个县开展国家级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建设,经过两年建设,已初见成效,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专门报道了我省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成效,试点示范项目以点带面、辐射拓展,起到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扩大了“清新福建”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随着城市步栈道、城市公园、城市园林绿化、森林城市等新城市景观的不断发展,对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局已专门委托省标准化研究院跟踪此项工作,加强研究和探讨相关标准的制修订,进一步发挥标准化的先导和引领作用。 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努力方向和奋斗的目标。今后,我局将继续支持和配合农业、旅游等相关部门推进我省都市现代农业建设,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积极努力! 领导署名:施 文 联 系 人:陆 军 联系电话:0591—87855097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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