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政府关于东山县东地拍〔2017〕0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批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福建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7-24 10:39:20  评论()

文件名称:漳州市政府关于东山县东地拍〔2017〕0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批复

文件编号:漳政地〔2017〕38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东山县人民政府:

《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东山县东地拍〔2017〕04号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请示》(东政综〔2017〕85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东山县东地拍〔2017〕0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拟拍卖东地拍〔2017〕04号宗地面积1.1109公顷,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该宗地属经东山县人民政府以东政地〔2014〕5号文、东政地〔2014〕19号文批准为政府储备用地。

你县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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