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建省经信委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安全监督管理局转发工信部 交运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汛期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中国福建  法律法规网 2016-08-02 17:51:57  评论()

文件名称:[福建]福建省经信委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安全监督管理局转发工信部 交运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汛期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设区市经信委(经信局)、交通局、安监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交建局、安监局: 我省是雷电、台风、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多发的省份之一,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的安全风险防范尤其重要。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汛期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工信明电〔2016〕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部门职责分工,认真指导、督促相关企业落实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工作。 省经信委 省交通厅省安监局 2016年7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