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福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国家标准委关于请推荐2016年全国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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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质监局,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 现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请推荐2016年全国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的通知》(标委办服务函〔2016〕70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及时联系各自辖区内已获得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评估合格的相关单位,按照文件规定和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试点单位申报,并于2016年5月16日前报省质监局标准化处汇总。 联系人:陈钧,联系电话:0591-87844531 邮箱:chenjun6169@163.com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