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核发厦门海澳石化仓储有限公司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证书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中国福建  法律法规网 2016-04-08 16:35:18  评论()

文件名称:[福建]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核发厦门海澳石化仓储有限公司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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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核发厦门海澳石化仓储有限公司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证书的通知 闽交安〔2016〕16号 [省交通运输厅] 2016-04-05 字号:

厦门港口局: 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交安监发〔2012〕175号)和《交通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发证实施办法》规定,厦门海澳石化仓储有限公司向我厅提交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考评申请,并委托福建省交通科学技术研究所(二级考评机构)进行考评。我厅进行了核查,并于2016年3月11 日至3 月17日在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进行了7天公示,公示期满未收到异议。经研究,决定向上述企业核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等级证书(具体名单附后),证书有效期为2016年3月18日至2019年3月17日。 证书有效期内,达标企业每年应进行自评,并在次年1月20日前将年度自评报告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报省交通运输厅。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各有关企业应向省交通运输厅申请换证。以上事项请告知相关企业。 附件:关于核发厦门海澳石化仓储有限公司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证书名单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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