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表扬四川省康定112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川办函〔2018〕80号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四川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8-09-11 22:41:10  评论()

文件名称: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表扬四川省康定112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川办函〔2018〕80号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表扬四川省康定112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川办函〔2018〕80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康定112263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开展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按照三年时间完成灾区恢复重建任务的目标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因地制宜、科学重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灾区面貌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显著提升,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灾后恢复重建的重大胜利,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展示了党和人民的伟大力量,弘扬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团结奋斗的伟大精神。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凝聚力、向心力,激励全省上下团结一心、拼搏实干,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康定市发展和改革局等30个四川省1122康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先进集体、杨琦等69名四川省1122康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表扬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奋发进取,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各地、各部门特别是甘孜州要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各项决策部署,以受到表扬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爱岗敬业、攻坚克难、锐意进取、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快灾区发展振兴,维护民族团结稳定,为奋力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四川省1122康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先进集体

2.四川省1122康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先进个人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7日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