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四川省政府关于同意梓潼县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川府函〔2018〕134号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梓潼县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川府函〔2018〕134号
绵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梓潼县文兴乡等5个乡撤乡设镇的请示》(绵府〔2018〕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撤销文兴乡,设立文兴镇,以原文兴乡的行政区域为文兴镇的行政区域,文兴镇人民政府驻兴文街南段98号。
撤销演武乡,设立演武镇,以原演武乡的行政区域为演武镇的行政区域,演武镇人民政府驻杨武街7号。
撤销仙峰乡,设立仙峰镇,以原仙峰乡的行政区域为仙峰镇的行政区域,仙峰镇人民政府驻甘滋村二组19号。
撤销马鸣乡,设立马鸣镇,以原马鸣乡的行政区域为马鸣镇的行政区域,马鸣镇人民政府驻平安街2号。
撤销大新乡,设立大新镇,以原大新乡的行政区域为大新镇的行政区域,大新镇人民政府驻新桓街1号。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设置,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市自行解决。要严格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要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后的相关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