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关于小相岭灵关古道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批复川府函〔2017〕138号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四川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8-10 05:37:11  评论()

文件名称:四川省政府关于小相岭灵关古道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批复川府函〔2017〕138号

文件编号:川府函[2017]138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小相岭灵关古道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批复

川府函〔2017〕138号

凉山州人民政府: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实施喜德县小相岭灵关古道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52030)的请示》(凉府〔2016〕2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小相岭灵关古道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7203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小相岭灵关古道风景名胜区以小相岭、高山海子和灵关古道为典型景观代表,以彝族风情为文化内涵,集自然风光和遗址遗迹景观于一体,是供观光揽胜、文化体验、风情展示的省级风景名胜区。风景名胜区总面积68.6平方公里,核心景区21.7平方公里。

三、你州要按照《总体规划》要求,抓紧编制景区详细规划,明确保护内容和保护措施,加强对核心景区的管理。严格保护风景名胜区内的自然资源、历史文化和文物建筑,提升景区品质,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合理开发景区资源,实现景区永续利用。风景名胜区内的各类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求,并按规定程序审批。

四、你州要按照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和《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进一步健全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依法加强对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和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切实保护好景区的风景名胜资源。

《总体规划》是指导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和管理的重要依据,你州要加强对小相岭灵关古道风景名胜区工作的领导,督促景区管理机构抓紧制定景区保护和管理的实施细则。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检查。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日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