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参加第三届山西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山西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7-27 11:32:52  评论()

文件名称:山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参加第三届山西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的通知

文件编号:晋旅发办字〔2017〕135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晋旅发办字〔2017〕135号

各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由省委宣传部、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太原市人民政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文物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共同主办,由山西日报报业集团、山西广播电视台、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山西日报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办的第三届山西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将于8月下旬在太原举办。为充分借助文博会平台,进一步加强山西文化旅游宣传推广,让更多的游客感知山西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明和丰富多彩的文化旅游资源,全面提升山西文化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全方位展示山西旅游改革创新、转型升级的成果,展现我省旅游的美好形象,省旅发委决定组织各市旅游部门、旅游企业第三届山西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会展时间:8月24日—28日

会展地点: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

二、参展方式

省旅发委购买650平米空地展位,统一设计特装,以“华夏古文明?山西好风光”为主题,突出山西作为中华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的特色与元素,通过图片、视频、资料、实物、演艺等方式方法,全方位展示山西的文化旅游资源和产品,展示山西旅游改革创新、转型发展的成果。展台搭建要通过色彩、工艺与造型,既体现山西的特色和元素,又要时尚、大气、富有现代感和视觉冲击力,要能够充分展示美好山西的形象与面貌。

三、展览展示主要内容

(一)特色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展览展示

主要展示全省11个市A级重点旅游景区景点、乡村旅游、旅游新业态与特色旅游产品和旅游线路等。

(二)旅游项目招商展览展示

主要展示全省旅游景区体制机制改革成果,全省11个市重点文化旅游招商项目等。

(三)旅游商品展览展示

主要展示特色旅游纪念品、旅游文创产品、旅游食品、旅游工艺美术品、旅游特产、旅游装备(自驾与户外用品)等。

(四)文旅融合展览展示

主要展示特色文化旅游演艺节目、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风情和民间艺术等。

四、展台功能区划分

展台共划分5个功能区:

(一)旅游景区景点和线路产品展示区

主要通过灯箱、展板、视频等形式展示全省重点旅游景区景点资源和乡村旅游、休闲度假等旅游新业态与精品旅游线路产品。组织11个市旅发委和全省重点旅游景区、重点旅行社参展。展示区内为省旅发委、11个市旅发委和重点旅游企业设立展台,展台布置宣传资料。功能区内组织旅行社和旅游景区开展业务洽谈与对接。现场组织小型旅游推介,组织面对公众的旅游惠民和抽奖等配合活动,营造氛围提升展台人气。

(二)旅游项目招商展示区

通过图片、视频、项目册等形式,展示全省重点旅游招商项目。组织全省11个市旅游部门和重点旅游项目招商单位,现场进行项目展示与洽谈。每市要提供不少于两个旅游招商项目进行展示。

(三)旅游商品展示区

主要以实物展示的形式,展示山西特色旅游纪念品、旅游食品、旅游工艺美术品、旅游装备(自驾与户外用品)和旅游特产等。展示区为重点旅游商品企业设立展台,每市组织不少于两家的特色旅游商品企业参展。

(四)文旅融合展示区

通过文艺演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俗风情展演、旅游文创产品的展示进行展览。组织《太行山》、《又见平遥》、《又见五台山》、皇城相府八音会等节目的精彩片段进行演出。穿插进行剪纸、皮影、推光漆、布老虎等非遗及民俗风情展示和旅游文创产品展示。

(五)《人说山西好风光》第二季电视竞演展示区

通过大屏幕视频的形式,对山西旅游发展大会申办《人说山西好风光》第二季电视竞演的初赛、决赛和直播晚会进行轮回播放,充分展示各市的城市形象、产业转型和旅游扶贫的成果。

五、参会单位及人员

1.省市旅游部门相关人员;

2.重点旅游景区景点人员(各市旅发委负责通知所辖5A级景区必须参加);

3.重点旅行社促销人员;

4.旅游商品企业营销人员;

5.重点旅游招商项目单位负责人;

6.文艺节目演艺人员(《太行山》、《又见平遥》、《又见五台山》、皇城相府八音会等演艺节目由各市旅发委负责通知参加);

7.非遗等展示人员。

各市旅发委尽量控制参会人员,参会人员不得超过15人,各市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28日12:00前。并于8月10日前上报3-5张3M以上景区高清图片,用于制作展台灯箱广告用。

六、相关事项

1.各市旅发委要积极组织各县(市、区)旅发委、重要旅游景区(点)、旅行社、星级宾馆、旅游度假区、旅游投资商、旅游商品生产企业代表、新闻媒体参加本次活动。

2.各市旅发委负责本市参展人员的管理,要自觉维护好会展期间展区的秩序,安排好展会期间展台工作人员的值班,展台工作人员着装要正式,以良好的仪容和形象展示在其他参展商和市民面前。

3.各市旅发委参展人员可提前预订酒店,食宿费用按照财政规定自行承担。

4.各参展单位备足旅游宣传品和纪念品,景区宣传品要印有联系方式、抵达路线,参展单位要携带一定数量的特价景区门票和旅游纪念品在现场售卖、抽奖。

5.各市旅发委要认真优选本地区有代表性的旅游商品企业参展,商品数量要满足展会期间展销需求。参展商品企业人员名单和商品数量务于8月10日前报产业发展处。

6.各市旅游招商项目单位、旅游商品企业与文创产品企业布展联系产业发展处吴栖凤。

省旅发委旅游促进处联系人:许波

电话:0351—732206018035112934

传真:0351—7322060

电子邮箱:814949618@qq.com

省旅发委产业发展处联系人:吴栖凤

电话:0351—732515618234196517

传真:0351—7321597

电子邮箱:lfwcyc@163.com

附件:第三届山西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报名表.docx

山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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