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发改委关于扎实做好在建重点工程项目无障碍施工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山西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6-12 10:17:38  评论()

文件名称:山西省发改委关于扎实做好在建重点工程项目无障碍施工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晋发改重点发〔2017〕427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晋发改重点发〔2017〕427号

各市发改委,太原市、吕梁市重点工程领导组办公室,省公安厅、国土厅、人社厅、住建厅、交通厅,省金融办,省电力公司:

5月20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会议,印发了《山西省2017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为扎实做好在建重点工程项目无障碍施工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尽快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各市、省有关部门要按照《在建重点工程项目无障碍施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在建重点工程项目无障碍施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工作联动,确保专项行动各项任务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落实到位。请各市和省有关部门于6月20日前将本市、本部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报省发改委。

二、组织召开专项行动推进会议。

各市、省有关部门要组织召开在建重点工程项目无障碍施工专项行动推进会议,传达学习骆惠宁书记、楼阳生省长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将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的安排部署传达到每个重点工程项目单位。按照本市、本部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本市、本部门专项行动推进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三、扎实做好问题调查摸底。

此次专项行动的对象为已经开工建设的省、市重点工程。各市要突出重点,对本市范围内已经开工建设的省、市重点工程,立即组织开展问题调查摸底工作,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对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建立问题台账,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明确问题整改的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间。各市应于6月20日前将本市范围内在建重点工程项目问题清单(样表格式详见附件1)报省发改委。

四、切实做好领导包联。

各市政府对在建重点工程项目存在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对存在问题的在建省重点工程项目和部分市重点工程项目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对口包联,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也要对口包联本辖区范围内的全部在建省、市重点工程项目。

五、认真做好问题整改。

各市、省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对由本市、本部门牵头负责整改的问题要认真研究,以问题为导向,省市联动、分级负责,加强协调,强化服务,认真做好问题整改,对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摸排问题和解决整改要同步压茬进行,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六、适时开展督查。

省发改委将会同省有关部门对各市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情况、问题调查摸底及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各市也要对各县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推动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七、加强宣传报道工作。

各市要加大对专项行动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及时向省发改委报送工作进展。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简报、工作动态以及向当地媒体报送信息等,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采取的措施、好的经验做法及问题解决情况等内容进行宣传报道。

请各市和省有关部门确定一名工作联络员,于6月12日前联络员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移动电话)报省发改委。

联系人:曹苏林0351—3119930

邮箱:

shanxizdgcqq@163.com

附件:市在建重点工程项目问题清单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6月6日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