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山东省关于山东省林木种苗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山东省花卉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批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山东省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6-09-08 16:17:38  评论()

文件名称:[山东]山东省关于山东省林木种苗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山东省花卉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批复

文件编号:鲁政字〔2016〕202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山东省林木种苗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山东省

花卉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2016—2020年)的批复

鲁政字〔2016〕202号

省林业厅:

你厅《关于报请审批〈山东省林木种苗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山东省花卉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请示》(鲁林种发〔2016〕3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山东省林木种苗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山东省花卉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2个《方案》)。请你厅负责印发并组织实施。通过实施2个《方案》,到2020年,收集保存林木种质资源7500份,选育优良品种150个以上,良种使用率达到95%以上,基地供种率90%以上,种苗生产机械化作业率达到80%以上,种苗种植面积稳定在300万亩,产值达到500亿元;培育花卉新品种25个以上,轻型基质盆花栽培率超过95%,主栽花卉产品质量达到国际标准,花卉种植面积稳定在250万亩,产值达到350亿元,形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优质高效”的林木种苗和花卉产业新格局。

二、要以服务生态山东、绿色山东和美丽山东建设为目标,以控规模、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为导向,通过严格执法、科技创新、市场开拓、结构优化、品牌创建、政策推动、龙头企业培植等措施,着力构建完备的种苗花卉种质资源保存利用体系、完善的种苗花卉良种选育推广体系、高效的种苗花卉生产供应体系、监管有力的种苗花卉行政执法体系、健全的种苗花卉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全省种苗花卉产业从资源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从规模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从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从传统交易方式向现代交易方式转变,实现种苗花卉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三、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方案》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落实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为种苗花卉发展创造有利环境。

四、你厅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督促评价,确保《方案》目标任务实现。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6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9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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