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召开贯彻落实江苏连云港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2·9”重大爆炸事故现场会精神工作部署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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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企业:
为深刻吸取江苏连云港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29重大爆炸事故教训,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7年12月17日召开的事故现场会精神,进一步提升涉及二硝基苯类物质的工艺装置本质安全和管理水平,经研究,定于1月25日在绍兴市上虞区召开相关工作部署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江苏连云港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29重大爆炸事故现场会精神,进行警示教育,参观龙盛集团反应风险研究实验室,交流硝化工艺先进技术及管理经验,研究部署防范遏制同类事故工作措施。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8年1月25日下午13:30开始,会期半天,1月25日上午报到。
(二)地点: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地址:绍兴市上虞区道墟镇龙盛大道1号)。
三、参加会议人员
各市安监局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各1名,杭州市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上虞区、临海市安监局分管负责人,相关市安监局组织辖区涉及二硝基苯类企业技术负责人列席会议并统一报名(企业参考名单见附件1)。
四、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于1月24日前将参会人员回执(见附件2)分别发送至省安监局危化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邹平,0571-87055023含传真)和绍兴市上虞区安监局(联系人及电话:方炯,0575-82212951,13588527561)。
附件:1.企业参考名单
2.参会人员回执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