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做好宁波鄞州宝幢至瞻岐公路停止收费有关事宜的函
文件编号:浙交函〔2017〕213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宁波市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宁波鄞州宝幢至瞻岐公路收费的复函》(浙政办函〔2017〕46号),现就项目停止收费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自2017年7月21日零时起,宁波鄞州宝幢至瞻岐公路停止在甬台温高速公路育王收费站的合并收费。
二、请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收费公路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做好向社会公告等项目停止收费的各项具体工作,确保公路路况稳定、安全有序。
三、请宁波市交通运输委抓紧组织对该项目技术等级和标准的鉴定和验收,有关结果尽快报省交通运输厅核准,并按规定督促办理公路移交手续。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物价局
2017年7月18日
(联系人:余群燕,电话:0571-87813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