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取消公安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收费的通知
文件编号:106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ZJSP42-2017-0028
浙价服〔2017〕106号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取消公安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收费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公安局:
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企业减负担降成本改革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7〕4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17年8月1日起取消公安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收费。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公安厅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