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云南省政府关于聘任第五任云南省政府法律顾问的决定
文件编号:滇云政发〔2018〕21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适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需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30号)、《云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0号)有关规定,省人民政府决定聘任张宪伟等31名同志为第五任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首席法律顾问
张宪伟
法律顾问
马怀德马忠华杨瑞碧张钧赵祖平张生
杨临宏陈云东孙仲玲马巍杨金勤万立
张慧徐国功邓博高巍杨士龙李婉琳
周梁云马慧娟熊斌刘凌王雨博伍志旭
凌艳传李俊华夏忠浦理斌纳玲潘克
法律顾问室主任
张宪伟
法律顾问室副主任
马忠华杨瑞碧张钧赵祖平
第五任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任期为2018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有关权利和义务由省法制办、省政府法律顾问室代表省人民政府与受聘法律顾问另行签订聘用合同约定。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