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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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6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落实产能置换着力化解水泥行业产能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4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15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全省水泥行业淘汰落后和压减过剩产能计划任务予以公告。请各有关州(市)人民政府及省级有关部门采取综合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确保12月底前全面完成2017年全省水泥行业淘汰落后和压减过剩产能计划任务。我委将对各地区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验收,并将情况报省人民政府。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和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871—63512693
附件:2017年全省水泥行业淘汰落后和压减过剩产能计划任务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