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府关于公布2017年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疫区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云南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7-06 08:41:13  评论()

文件名称:云南省政府关于公布2017年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疫区的通知

文件编号:滇云政函〔2017〕65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疫区管理办法〉的通知》(林造发〔2013〕17号)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17年薇甘菊县级疫区公布如下:

保山市:隆阳区、施甸县、腾冲市、龙陵县

普洱市:澜沧县、孟连县、西盟县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腊县

德宏州:芒市、梁河县、盈江县、陇川县、瑞丽市

临沧市:镇康县、耿马县、沧源县

请各地按照疫区管理有关规定,着力抓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除害处理工作,采取封锁、控制、消灭等措施,强化源头管理,严防疫情从疫区传出。非疫区要切实加强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监测、普查和复检工作,严防疫情传入。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源文件下载: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7年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疫区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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