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重庆市关于G65包茂高速公路黔江至洪安段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重庆市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3-03 17:46:58  评论()

文件名称:[重庆]重庆市关于G65包茂高速公路黔江至洪安段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文件编号:渝府〔2017〕8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渝府〔2017〕8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G65包茂高速公路黔江至洪安段

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市交委、市物价局:

你们《关于G65包茂高速公路黔江至洪安段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年限的请示》(渝交委文〔2017〕2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现行收费公路管理政策,同意G65包茂高速公路黔江至洪安段收费标准维持试行收费标准不变,收费年限按法定最长30年确定,收费期限为2010年9月26日至2040年9月25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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