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上海市卫计委关于公布本市卫生计生系统知识产权第三批示范单位和第四批试点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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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上海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12020年》,进一步鼓励示范和试点单位继续加强知识产权创新、管理、保护和运用,在本市卫生计生系统知识产权工作中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推动本市卫生计生系统的知识产权工作,根据《关于推进上海市卫生系统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卫科教〔2007〕31号)、《关于申报2017年上海市卫生计生系统知识产权试点和示范单位的通知》(沪卫计科教〔2017〕33号)要求,在各单位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我委组织相关专家通过书面审核、听取汇报等程序对申报单位进行了严格评审。经审核确定上海市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等2家单位为上海市卫生计生系统知识产权第三批示范单位,上海市儿童医院等7家单位为上海市卫生计生系统知识产权第四批试点单位。以上单位建设期限为两年,自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
我委对所立项示范、试点单位将进行重点指导和年度绩效考核,实行优胜劣汰、滚动发展。请所在单位自行匹配每个示范单位不少于6万元、试点单位不少于3万元的经费,专项用于各单位知识产权培训、宣传和管理等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市卫生计生系统知识产权第三批示范单位名单
2.上海市卫生计生系统知识产权第四批试点单位名单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2月15日
附件1:
上海市卫生计生系统知识产权第三批示范单位名单(2个)
序号
单位
1
上海市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
2
复旦大学附属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
附件2:
上海市卫生计生系统知识产权第四批试点单位名单(7个)
序号
单位
1
上海市儿童医院
2
上海市同仁医院
3
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
4
上海市嘉定区中心医院
5
上海市奉贤区中心医院
6
上海市胸科医院
7
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