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在社区开展老年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项目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上海市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6-08-08 09:48:36  评论()

文件名称:[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在社区开展老年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项目的通知

文件编号:沪民社工发〔2016〕6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沪民社工发〔2016〕6号

徐汇区民政局、静安区民政局、奉贤区民政局:

为完善社区为老服务体系,满足社区老年人多元需求,决定在徐汇区、静安区、奉贤区选取部分街道(镇)开展老年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目标

(一)根据社区老年人需求,以增强老年人及其家庭功能为核心,因地制宜设计服务主题,并以项目化的方式开展服务。

(二)加强社区营造,促进社区参与,链接社区关系,倡导社区互助,推动志愿服务,通过项目开展完善老年人社区支持体系。

(三)统筹社区为老服务资源,优化社区服务能级,形成政府、社区、市场多方责任共担,“在社区照顾”、“由社区照顾”、“为社区照顾”相互协调的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模式。

(四)发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在需求评估、方案制定、资源整合、专业服务方面的作用,完善社区为老服务的转介、合作机制。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专业导向。通过引入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综合运用个案、小组、社区的方法,统筹、整合社区养老服务资源,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多样化、多层次服务,展示社会工作介入社区养老服务的系统性,服务开展的专业性。

(二)坚持社区为本。重视社区资源,通过老年人本身及其家庭成员、邻里、社区单位,以至整个社区的参与,促进社区增能,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照顾及支持。

(三)坚持探索研究。项目的开展既是实务推进,也是探索研究,要在推进实务服务中研究社会工作介入社区的模式,探索社会工作服务与社区现有养老服务体系的融合与嵌入。

三、项目管理

本项目由市民政局牵头,通过定期交流等方式开展项目的督导等工作。试点区民政局是本辖区项目的责任主体,接受市民政局的指导和监督。

(一)市民政局职责

1.落实项目经费,制定经费的拨付方法和使用规范;

2.布置工作任务,明确指标和考核办法;

3.对项目的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控;

4.组织试点项目的交流。

(二)区民政局职责

1.选择试点街道(镇)开展项目试点;

2.作为服务需求方,做好招投标项目的立项、监管和评估工作;

3.指导试点街道(镇)在本辖区开展项目的开发、运作和统筹,协调辖区资源,保障项目推进;

4.督导项目开展;

5.对试点项目进行项目评估与模式总结。

四、项目经费

本项目预算资金共120万元,全部来自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按照徐汇区20万、静安区80万、奉贤区20万进行资金分配。徐汇区、静安区、奉贤区分别选择1个、4个、1个试点街道(镇)开展项目。项目采取招投标方式由社会组织来承接实施(具体服务要求见附件)。试点街道(镇)可结合自身实际,酌情配套相关项目资金。

资金使用按照彩票公益金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五、时间节点

2016年8月底前开展试点区县的动员和部署,明确开展服务的街道(镇),并下拨项目资金;

2016年9月底前各区县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

2016年10月—2017年9月,各试点街道(镇)开展具体服务项目;

2017年12月底前,市、区县完成项目评估工作,并召开项目总结交流会。

附件:试点项目及具体要求

上海市民政局

2016年7月15日

附件

试点项目及具体要求

一、徐汇区

(一)试点项目:独居老人社会孤立减缓项目

(二)试点区域:1个街道(镇)

(三)主要目标:以社区独居老人为服务对象,在对独居老人进行心理社会需求分析基础上,通过开展社区活动、进行个案辅导、建立资源网络等方式,推动独居老人走出家门,走入社区,促进代际融合和社区融合。

(四)具体要求:

1.建立健全独居老人心理社会需求分析及问题诊断机制。针对街道(镇)的独居老人开展个案调研,了解老年人的需求状况、照顾状况及社区资源状况,建立独居老人信息数据库。

2.建立独居老人需求回应和专业服务供给机制。加强个案辅导,为心理社会适应严重不良的独居老人提供家庭访视、个案辅导、喘息服务,项目期内个案服务人数不少于10人,每人探访次数不少6次。开展小组活动,针对适合的独居老人开展代际融合小组活动,促进代际融合和社区融合,项目期内小组活动不少于6次。加强社区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倡导社区融合和孝亲敬老风尚,至少开展2次社区主题活动,每次活动参与人数不少于50人。

3.建立健全社区资源整合和服务转介机制。链接社区内外资源,建设社区独居老人关怀志愿者队伍,对社区独居老人开展陪聊、理发等社区关怀等服务工作,为有需求的独居老人提供服务不少于500人次。加强社区老年活动团队建设,协助有意愿的独居老人组建或加入老人活动团队,参与社区活动。加强与社区现有服务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共享资源、配合服务,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

二、静安区

(一)试点项目:社区困境老人援助计划

(二)试点区域:4个街道

(三)主要目标:以社区特殊困境(失独、失能、大重病、突发危机)老年人为服务对象,通过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照顾等方法,帮助其建立同伴关系、社区支持网络,使社区特殊困境老人能够应对困难处境,提升生活信心,避免极端行为,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改善晚年生活质量。

(四)具体要求:

1.建立健全特殊困境老人需求分析及问题诊断机制。制定困境老人筛选标准,开展社区调研,客观收集资料、分析现状、诊断问题,每个街道(镇)确定不少于50名左右符合标准的对象,进行专业分析并建立信息数据库。

2.建立特殊困境老人需求回应和专业服务供给机制。加强个案辅导,对存在认知与情绪、社区融入、大重病等困境老人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个案服务。项目周期内每个街道(镇)重点个案不少于10人,每人服务不少于6次。开展支持性小组,为朋辈群体较少,同伴支持较弱、心理压力较大的特殊困境老人建立同伴支持网络,项目周期内每个街道(镇)至少开展一个小组,每个小组开展活动不少于6次。开展社区倡导主题活动,通过社区宣传、社区教育、文体活动等形式,促进特殊困境老人社区融入、社区参与,强化社区功能,营造良好的社区关怀氛围。项目周期内每个街道(镇)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50人参与。

3.建立健全社区资源整合和服务转介机制。整合社区内外资源,提供法律援助、健康养生、心理辅导、志愿者关爱等多元化服务,提高特殊困境老人的生活质量。加强与社区现有服务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共享资源、配合服务,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探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的联动机制。

三、奉贤区

(一)试点项目:空巢老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二)试点区域:1个街道(镇)

(三)主要目标:以社区空巢老人(包括丧偶、独居、失智失能)为服务对象,在对空巢老人进行个案诊断基础上,通过开展个案辅导、关爱支持小组、社区融合活动以及建立社区资源支持网络等方式,推动空巢老人社会服务体系、社会支持体系的建构,提升其社区参与度,提升生活信心,改善晚年生活质量。

(四)具体要求:

1.建立健全空巢老人心理社会需求分析及问题诊断机制。针对街道(镇)内的空巢老人状况开展调研,对空巢老人进行个案分析和需求评估,了解老年人的生活、心理、精神、社会适应等现状。

2.建立空巢老人需求回应和专业服务供给机制。加强个案辅导,坚持需求导向,为心理社会适应严重不良的空巢老人提供心理疏导、家庭访视、个案辅导等服务。项目期间社会工作个案服务不少于15人,每人服务不少于6次。开展小组活动,为朋辈群体较少、同伴支持较弱、心理压力较大的空巢老人建立同伴支持小组,小组活动不少于6次。加强社区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倡导对社区空巢老人的关爱,引导积极老龄化,至少开展2次社区主题活动,每次活动参与人数不少于50人。

3.建立健全社区资源整合和服务转介机制。链接社区内外资源,建设社区空巢老人关怀志愿者队伍,对社区空巢老人开展陪聊、理发、医疗咨询等社区关怀服务,项目期内为有需求的老人提供服务不少于500人次。加强与老年协会、“四堂间”、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现有为老服务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共享资源、配合服务,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建构城郊地区特色的整合型为老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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