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北京]二手房原房东户口迁出问题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来信内容:
您好,2010年底购买了一套西城区的房子,由于原来房东名下仅有一套房产,户口无法迁出,当时没有在意。目前准备将此房卖掉,房屋中介表示会影响交易,就此也咨询了当地派出所,民警表示原房东户口不影响新房东户口迁入,请问哪可以找到相关文件,能让大家看了都放心,谢谢。
处理单位:市公安局
回复内容:
来信人您好,2009年,北京市公安局针对有部分群众反映因购买二手房,原户户口未迁出派出所不给入户,导致诸多个人事务无法办理等问题。为维护购买二手房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做好购买二手房群众的落户工作,对合法购买的二手房落户问题(一址两户落户工作)进行了规范。
具体内容为:对通过正规途径购买的合法二手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原户户口未迁出而无法办理入户的,派出所要主动配合购房人做好原户户口的迁出动员工作。
对经动员仍不迁出的或卖房人的现住地属于租房、借房及小产权房等不具备入户条件的,派出所应当按照市内户口迁移规定,在同一地址上为购买二手房人员办理入户手续,即一址两户。
您可就此问题,向新房主进行说明,由其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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