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本市医疗机构将设医费协查员 打击异地骗保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北京市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2-06 09:15:37  评论()

文件名称:[北京]本市医疗机构将设医费协查员 打击异地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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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就能伪造全套看病报销材料,为打击异地骗保——医疗机构将设医费协查员

凭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不看病也能在一天内做出全套看病报销材料。近期在本市不少三甲医院门口,出现了一批代开医疗发票的票贩子。针对这一骗保现象,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公布了《关于外地新农合患者在京就医费用核查有关工作通知》,明确要求本市各三级医疗机构要确定就医费用协查联络员,专职协助关于异地就诊人员身份、诊疗和收费行为真实性的调查。

近期,不法分子利用异地就医假票据骗取“新农合”基金的案件频发,国家卫生计生委此前已对一批不法分子伪造就诊资料骗取新农合基金、个别医疗机构套取新农合基金、基层村组干部侵吞农民医保费用等骗取新农合基金的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国家卫生计生委称,这些骗保行为违反了法律,造成了基金的损失,损害了农民的切身利益以及对新农合制度的信心,对新农合工作产生了负面影响。

令人吃惊的是,这些案例中,不少报销材料以假乱真,就连一些监管机构都看不出其中的破绽。据了解,目前我国医疗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各自为政,异地医保骗保之所以容易得逞,重要原因在于医保监管缺乏统一的平台,给了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为此,国家卫生计生委出台了《关于协调医疗机构做好异地就医费用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建立联络员制度,即指定部门和人员作为就医费用协查联络员。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在通知中要求,各区卫生计生委要确定本区异地就医费用协查联络员,协调有关区属区管医疗机构落实费用核查工作;各三级医疗机构(不含区属区管)要确定就医费用协查联络员,主要负责受理异地就医费用核查申请,及时对就诊人员身份、诊疗和收费行为的真实性进行回复。医疗机构要将异地费用核查情况作为相关人员的绩效评价指标。鼓励医疗机构主动通过医院网站开通核查窗口,并做好患者信息的保护工作。市卫生计生委将对该项工作进行检查,并纳入日常监督考核工作当中。对于涉及假票较多且协助核查不力的医疗机构,市卫生计生委将进行通报,并报国家卫生计生委,以引起外省市新农合经办机构的重视和关注。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的要求,对于经办机构不主动核查票据造成基金损失的,按规定程序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于骗取新农合基金的个人和医疗机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的移交司法机构严肃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对于个人出借证件、协助或直接购买假发票骗保的,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并取消其当年报销资格。同时,还将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等相关文件规定,及时通知民政、社保、扶贫等部门,在其申请低保、救助、扶贫、计划生育补助等方面进行重点复核,并依规进行一定的限制和联合惩戒。(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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