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欢迎境内外记者采访报道北京市2017年“两会”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北京市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1-10 08:07:39  评论()

文件名称:[北京]欢迎境内外记者采访报道北京市2017年“两会”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原标题:欢迎境内外记者采访报道北京市2017年“两会”

政协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将分别于2017年1月12日和1月14日正式举行。“两会”将设立新闻中心,负责接待和安排境内外记者对会议的采访事宜。凡要求采访北京市“两会”的记者需提出申请。中央和市属新闻单位记者向新闻中心提出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特别行政区记者向北京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提出申请,台湾地区记者向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提出申请,外国驻京记者向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提出申请。受理记者采访申请的截止日期为1月11日。欢迎境内外记者采访报道北京市“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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