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关于北京市朝阳中学接受国外赠车缴纳车辆购置附加..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08-03 07:43:09  评论()

文件名称:交通部关于北京市朝阳中学接受国外赠车缴纳车辆购置附加..

文件编号:(91)交函财字93号

发布时间:1991-02-13

实施时间:1991-02-13

交通部关于北京市朝阳中学
接受国外赠车缴纳车辆购置附加费的通知

(1991年2月13日(91)交函财字93号)

北京市交通运输总公司:
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去年十二月,北京市朝阳中学接受了澳门饶士麟先生赠送的日产公爵牌轿车一辆。经研究,同意给予适当照顾,按其车辆的到岸价格计征15%的车辆购置附加费。请通知该中学持此函到拱北海关办理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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