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北京]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是否可以办理出入境证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来信内容:
您好,我目前没有北京市居住证,但是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是否可以使用这个证件办理出入境证件?另外,我的证件中还有随迁的家属,他们是否也可以使用这个证件办理,谢谢答复!
处理单位:市公安局
回复内容:
来信人您好,我们收到了您在政风行风热线中关于非京籍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办理出入境证件问题的咨询,现回复如下:
满足在京工作且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医疗险、养老险、工伤险、失业险、生育险)的外省市户籍人员,提交本人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有效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可在京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各类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各类签注。
其配偶和未满16周岁子女可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各类签注的申请。
提交本人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的暂住证、北京市居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可作为随行家属)以及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应当由监护人或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提供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证、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或其他符合民法规定的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证明文件),并提交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护照。在申请表上填写监护人同意出境的意见。
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身份证明。
欢迎您的致信与监督,我们已将您来信情况纳入我单位政风行风热线系统的采集库。
详情可拨打咨询电话:84020101网址:www.bjgaj.gov.cn→网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