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7年5月起本市地税部门代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北京市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5-03 10:10:41  评论()

文件名称:[北京]2017年5月起本市地税部门代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原标题:地税代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自2017年5月起,本市将改由地税部门代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5月2日据悉,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防局和市地税局就此联合出台了“关于地方税务部门代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相关工作的通知”。

四部门规定,本市地方税务局的代收范围包括城六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范围内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以及上述区域之外,依照人防工程建设行政许可权限,由市民防局许可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项目,应缴纳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据介绍,代收地点在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地税服务窗口,代收后全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收费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收费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1640元。5月2日上午,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地税窗口服务人员为国泰土地整理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庄先生开具了全市首张地税代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款书。

对于缴费单位来说,在办理建设项目许可手续时,可实现“一厅办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审批缴费手续,免去“多头跑”的辛苦。缴费单位仅需持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民防局窗口开具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费通知单》,在该中心地税服务窗口即可办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纳手续。

此外,在上述代收范围外的建设项目应缴纳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由各区地税局负责代收,相关代收工作也应于2017年底前启动。(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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