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北京]公租房和自住房申请是否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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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来信内容:
您好,我近期申请了海淀的公租房,请问申请之后会影响申请自住商品房吗?有无政策依据可查询,谢谢!
处理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
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现就您所提问题回复如下:
申请公租房并配租后,仍可以申购自住房,公租房产权单位不是个人,如您在我市无其他住房,申购自住房仍算无房家庭。
但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自住房购买合同网签后,需要终止公租房租赁合同,退出公租房。
相关政策咨询问题,您也可以登录我委网站:www.bjjs.gov.cn查询
也欢迎您随时拨打我委24小时便民服务热线:59958811
我们愿竭诚为您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