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本市高温天禁运部分危险货物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北京市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2-18 11:30:04  评论()

文件名称:[北京]本市高温天禁运部分危险货物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原标题:高温天禁运部分危险货物

日前,首都之窗公布了北京市地方标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技术要求》,根据新标准,北京夏季高温时段禁限运输危险货物名单出炉。

新标准列出了重氮甲烷、硝基脲等夏季高温时段禁限运输的危险货物名录。此外还列出了高氯酸钾、高氯酸锂等重点危险货物名录。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时期,运输名录列出的重点危险货物至少要采取24小时值班记录、调整经过活动场所和交通管制线路的运输路径等措施,若当地政府颁布了相关规定,应遵循其规定。

新标准增加了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对专用车辆维护、检测和修理的规定,提出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以及特殊天气,企业应加强对专用车辆的维护。

对于驾驶人员,新标准明确了驾驶员应无不宜驾驶的行为或疾病史,如酗酒、服用毒品等,年龄不超过55周岁。押运人员和装卸管理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企业或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出车前询问驾驶员身体健康并进行酒精检查。驾驶人员一次连续驾驶4小时应休息20分钟以上;连续24小时内实际驾驶车辆的时间累计不应超过8小时,并应做行车记录。

此外,新标准还特别提出了环境保护要求,比如油罐车应采用底部装卸油系统,具备油气回收功能,专用车辆排放污染物应符合北京市有关机动车排放控制标准等。(张然)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