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交通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
文件编号:交公路发[2001]582号
发布时间:2001-09-29
实施时间:2001-09-29
(交公路发[2001]582号)
各省、自治区交通厅,北京市公路局,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重庆市交通局: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设立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专家应当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专家库中确定。
评标细则中,应当对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评标标准和办法,制定具体的评价指标。
(一)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
1、符合性审查;
2、澄清(如果需要);
3、评审打分
(二)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
1、符合性审查;
2、澄清(如果需要);
3、评审打分
(三)综合评价,提出评标意见;
(四)编写评标报告。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一)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二)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
(三)投标文件中标明的投标人与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未发生实质性改变,联合体成员未发生变化;
(四)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授权代理人授权书,并附有公证机构公证书;
(五)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交了联合体协议,并附有联合体各方的资质证明材料;
(六)有分包计划的,提交了分包计划,并附有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要求。
(一)勘察设计取费依据符合现行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取费标准规定;
(二)勘察设计取费计算方法合理;
(三)勘察设计取费计算清单明晰。
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提供澄清或说明内容,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
(一)投标人的信誉和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经验,分值范围5~15均值10;
(二)拟从事本项目人员的资格和能力,分值范围25~35均值30;
(三)对本项目的理解和技术建议,分值范围25~35均值30;
(四)工作计划和质量管理措施,分值范围5~15均值10;
(五)技术设备投入,分值范围0~10均值5;
(六)后续服务,分值范围5~15均值10;
投标文件的第二个信封:
(七)报价,分值范围0~10均值5。
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长大隧道等工程,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可适当调整上述的分值范围。
(一)投标人实际报价低于平均报价的,报价得分为最高得分;
(二)投标人实际报价高于平均报价的,报价得分=(0~10)×所有投标人的平均报价/投标人的报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计算得分结果并排列顺序。
(一)所有的招标文件均未通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
(二)所有的投标文件均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见附件1):
(一)评标工作回顾;
(二)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
(三)废标情况说明;
(四)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五)综合评价后的投标人排序;
(六)评标结果和推荐的中标侯选人;
(七)附表;
(八)评标细则。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评标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见附件2):
(一)项目概况;
(二)招标过程回顾;
(三)评标工作组织及评标程序;
(四)中标人的确定;
(五)附件。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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