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固定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文件编号:质检局、工商局、信息产业部令第
发布时间:2001-09-17
实施时间:2001-11-1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信息产业部令
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
国家工商总局局长王众厚
信息产业部部长吴基传
二00一年九月十七日
固定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一)销售固定电话机商品,应当严格执行本规定;
(二)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得销售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和不合格的固定电话机;
(三)销售时,向消费者当面交验产品使用说明书明示的全部主附件并试机;提供有效发货票、产品合格证、三包凭证和产品使用说明书;介绍商品性能,使用方法、维护保养事项、三包方式和修理单位,正确填写三包凭证;
(四)对于符合本规定退货或者换货条件的固定电话机商品,应当按照本规定为消费者办理退货或者换货,不得故意拖延推诿,无理拒绝;
(五)对于消费者提出的质量问题负责与生产者或者修理者联系,不得无理拒绝;
(六)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
(一)承担三包有效期内的免费修理业务和超过三包有效期外的收费修理业务;
(二)修理者应当具有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维修资质审核机构颁发的证书,维修人员应当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三)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应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要求相符的新的零配件;认真记录修理前故障情况、故障处理情况和修理后的质量状况;
(四)向消费者当面交验修理好的电话机商品和维修记录;
(五)承担因自身修理过错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六)按有关修理代理合同或协议的约定,保证修理费用和修理配件用于修理;接受销售者、生产者的监督和检查;
(七)保持维修配件的储备量,确保维修工作正常进行,避免因零配件缺少而延误维修时间;
(八)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接受消费者有关商品修理质量的查询。
(一)具有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书;机身贴有进网许可标志,并随机携带该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和三包凭证;
(二)产品使用说明书应按国家标准GB5296.1《消费品使用说明总则》的规定编写;
(三)三包凭证应当符合本规定附录2《固定电话机三包凭证》的要求;
(四)生产者应当自行设置或者指定具有资质证书的修理者负责三包有效期内的修理;固定电话机携带的三包凭证或者资料上应注明修理者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
(五)按有关修理代理合同或协议的约定,提供三包有效期内发生的修理费用;该费用在产品流通的各个环节不得截留,最终应当全部支付给修理者;
(六)向承担三包的修理者提供合格的、足够的维修配件,满足维修需求,并保证产品停产后二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七)向承担三包的修理者提供技术资料,负责技术培训,检查修理业务,给予技术上的指导;
(八)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查询,并提供咨询服务。
如果消费者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但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该固定电话机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依照本规定承担修理、更换、退货责任。
折旧费的计算日期自开具发货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时间。
生产者、供货者赔偿后,属于修理者责任的,依法向修理者追偿,或者按代理修理合同或者协议办理。
(一)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二)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货票的,但能够证明该固定电话机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三)三包凭证上的内容与商品实物标识不符或者涂改的;
(四)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五)非承担三包的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更换、退货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并向社会公布。
附录1:实施三包的固定电话机商品目录
附录2:固定电话机三包凭证 附录3:固定电话机性能故障表
┌────┬────────┬─────────┬──────────┐
│类型│名称│三包有效期(年)│折旧率(日)│
├────┼────────┼─────────┼──────────┤
││普通电话机│1│0.3%│
│├────────┼─────────┼──────────┤
│整机│无绳电话机│1│0.3%│
│├────────┼─────────┼──────────┤
││数字电话机│1│0.3%│
├────┼────────┼─────────┼──────────┤
││来电显示器│1│0.3%│
│├────────┼─────────┼──────────┤
││无绳电话子机│1│0.3%│
│├────────┼─────────┼──────────┤
││电源变压器│1│无│
│功能装置├────────┼─────────┼──────────┤
││充电座│1│无│
│├────────┼─────────┼──────────┤
││充电电池│0.5│无│
│├────────┼─────────┼──────────┤
││音频拨号摇控器│1│0.3%│
└────┴────────┴─────────┴──────────┘
三包凭证是固定电话机消费者在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享受三包权利的凭证。
三包凭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固定电话机型号;
(2)固定电话机进网标志扰码号;
(3)产品产地;
(4)出厂日期;
(5)生产者名称;
(6)销售者名称(盖章);
(7)销售日期;
(8)发货票号码;
(9)消费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10)修理单位名称、地址、电话、邮政编码;
(11)维修记录项目:送修日期、送修次数、送修故障情况、故障原因、故障处理情况及退、换货证明、交验日期、维修人员签字。
┌───────┬──────────────────────────┐
│名称│故障情况│
├───────┼──────────────────────────┤
│整机││
├───────┼──────────────────────────┤
││说明书明示的功能缺项、不正常或功能失效│
│├──────────────────────────┤
││无拨号或错号│
│├──────────────────────────┤
││无振铃│
│├──────────────────────────┤
││手柄无送话或受话│
│├──────────────────────────┤
││免提无送话或受话│
│├──────────────────────────┤
││杂音大无法通话(有线电话)│
│├──────────────────────────┤
││死机无法恢复或经常性死机│
│├──────────────────────────┤
││使用指示灯不亮│
│├──────────────────────────┤
││送受话器松动或脱落│
│├──────────────────────────┤
││手柄绳接触不良或容易脱机│
│├──────────────────────────┤
││拨号盘明显卡键│
│├──────────────────────────┤
││叉簧开关失效或不灵活│
│├──────────────────────────┤
││LCD显示器不显示、显示错误、显示字缺划│
│├──────────────────────────┤
││长途锁锁不住明示的长途号码,锁定后不能拨紧急号码│
│├──────────────────────────┤
││录音应答装置不能留言、不能自动应答、录音听不清、遥控│
││失灵│
│├──────────────────────────┤
││防盗器防并机盗话失效、偷话告警失灵、对线路产生干扰危│
││害│
│├──────────────────────────┤
││自动拨号失灵│
├───────┼──────────────────────────┤
│功能装置││
├───────┼──────────────────────────┤
│来电显示器│不能显示来电电话号码│
││显示信息错误│
├───────┼──────────────────────────┤
│音频拨号遥控器│遥控拨号失灵│
├───────┼──────────────────────────┤
│无绳电话子机│不能实现与座机或者外线通话│
││说明书明示功能失效│
├───────┼──────────────────────────┤
│电源变压器│不能正常工作│
├───────┼──────────────────────────┤
│充电座│无法正常工作│
├───────┼──────────────────────────┤
│充电电池│不能正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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