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集中检查核酸类保健食品广告违..
文件编号:工商广字[2001]第95号
发布时间:2001-04-12
实施时间:2001-04-12
保健食品广告违法问题的通知
最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抽查了部分核酸保健食品广告,发现此类广告违法问题较为普遍,其主要表现:一是超出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范围对产品功能进行扩大、夸大宣传,如“调节内分泌”、“增加肌肉、减少脂肪”、“恢复性功能”、“胸部保健”;二是宣传疗效,如“拯救骨骼衰老”、“治疗糖尿病、帕金森症”、“恢复生命青春”等;三是利用新闻报道形式进行广告宣传;四是广告中大量使用国家机关(如卫生部、科学技术部)名义、使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名义,以及使用医疗机构、医生、专家、消费者的名义为产品做证明。
为贯彻落实全国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反误导打虚假”广告市场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工商广字〔2001〕第16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对核酸类保健食品的广告违法问题在全国进行集中检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附件:卫生部批准的核酸保健食品及功能名单
二00一年四月十二日
卫生部批准的核酸保健食品及功能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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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批准文号保健功能
1、恒达核酸口服液卫食健字〔1997〕第283号免疫调节
2、泼力金核酸饮品卫食健字〔1998〕第615号免疫调节
3、正分子牌核酸胶囊卫食健字〔1998〕第092号免疫调节
4、中西新生力牌核酸胶囊卫食健字〔1998〕第092号免疫调节
5、珍奥核酸胶囊卫食健字〔1999〕第081号免疫调节
6、珍奥核酸口服液卫食健字〔1999〕第0575号免疫调节、
抗疲劳
7、迪源牌鲁迪核酸口服液卫食健字〔2000〕第0445号免疫调节
8、安泰核酸口服液卫食健字〔2000〕第063号免疫调节
9、御麟牌御麟核酸胶囊卫食健字〔2000〕第0649号免疫调节
10、莱福赛茵牌敬尊核酸卫食健字〔2001〕第0003号改善记忆、
片延缓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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