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审计署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中..
文件编号:审办办发[2001]67号
发布时间:2001-04-06
实施时间:2001-04-06
关于中央部门所属单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
现将《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中央部门所属单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问题的函》(财综〔2001〕16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财政部文件要求及所在地有关文件规定,办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纳事宜。
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
中央部门所属单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问题的函
(财综〔2001〕16号2001年3月20日)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残疾人联合会:
最近,一些中央部门所属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单位”)反映无法按照所在地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问题,要求明确申请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程序。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函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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